大木法庭成功执结十八年“骨头案”

2021-01-28 16:17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冬梅 报道:2020年12月,房县姚坪乡将近七旬的老人乔某感激地对大木法庭干警们说:“感谢你们解决了我二十年来的心病!”

原来,2002年原告乔某与被告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当年4月15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唐某未按照调解内容履行,原告乔某遂申请执行。2003年3月,法庭对唐某的十亩黄姜予以查封,但唐某本人外出务工多年未归,因未能联系到唐某该案中止执行。

2017年,乔某再次来到法庭申请执行该案,大木法庭干警了解该案的基本情况后,立即恢复执行,在确认唐某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债后积极联系唐某,但唐某以常年治病没有挣到钱为由拒绝给付调解款。后法庭干警通过村、镇协助查找,在十堰某小区找到唐某,唐某称其患有严重的尘肺病,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没有执行能力。2017年1月13日,法庭对唐某以其妻子孙某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的7000元存款予以冻结。后承办干警又多次找到唐某反复对其进行劝说讲明利害关系,2018年5月3日,唐某终于同意在2019年5月3日前偿还乔某23000元并与乔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2019年5月27日,唐某将13000元执行款送交至法院。

2020年,申请人乔某因病入院致使本就困难的家庭更加窘迫,其妻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偏瘫等七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乔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出现轻生念头,大木法庭在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时得知乔某近况,又再一次找到唐某执行余款,经过多次沟通,唐某在2020年12月1日将剩余执行款送交法庭,法庭承办干警立将执行款交付乔某,送上了“及时雨”。至此,这起历时十八年的执行“骨头案”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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