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02月19日发文公布,明确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改变了医疗保障工作中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是推进治理欺诈骗保工作的有力武器。为此,房县医疗保障局于2月25日下午,主动组织干部职工专题解析了《条例》的具体内容。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50条,主要包括:一是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规范基金使用。三是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全文对如何落实经办服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均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举措。
房县医疗保障局领导强调,农民群众有了健康的身体,小康生活才会更加美好。今后要以群众的幸福指数来衡量医保工作成效,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只有我们自己在弄懂学透上下了功夫,合理高效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效能,医保基金才能提质增效高质量运行,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