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通知,决定命名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县青峰镇青峰村上榜。
近年来,青峰村大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村党支部领导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大力加强村级民主建设,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大力加强村级法治建设,依法治村全面推进;大力加强村级经济建设,组织保障坚强有力。青峰街村位于房县东部,距县城29.5公里,2683户,10890人,7个村民小组,166名党员。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动了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2019年,该村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民政厅评为湖北省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