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晓旭 报道:为贯彻落实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惠企十项措施》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3月24日上午,县消防救援大队走进预约培训单位城关幼儿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城关幼儿园大、中班全体师生共计1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活动中,大队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了预防火灾的的方法、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等内容,并邀请小朋友们参加模拟灭火体验、消防服装试穿等活动,希望小朋友把今天学到的消防知识告诉爸爸妈妈,和家人一起关注消防安全。
随后,大队宣传人员就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如何快速有效的进行火警处置,微型消防站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如何加强微型消防站管理工作,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要点,如何扑救初起火等内容进行了细致地讲解与实际演练。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让幼儿园广大师生零距离接触、感受、体验消防,有效提升了师生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逃生能力,进一步夯实了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也为今后有效预防幼儿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并逐步实现 “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良好的宣传效果。
针对校园消防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
一、教室消防安全:
1.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和让做实验的学生带出实验室。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特别是大功率用电器。
4.遵守学校消防规定。不要私自在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5.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宿舍消防安全:
1.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吹风机,电饭锅等。
2.不要在宿舍内私接、乱接电源线。移动式插座要放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在灯具上挂蚊帐,晾晒衣物等。
3.不得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4.不得在宿舍抽烟、火点燃蚊香、蜡烛。
三、公共区域消防安全:
1.不要在教室门口逗留、玩耍、打闹,保证教室门口通道畅通。
2.时刻保持防火门关闭。
3.不得损坏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
四、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注意事项:
1.拨打“119”火警电话时,要沉着镇静。
2.电话接通后,应清楚地讲明着火的地址(包括路名、街道、巷名、门牌号)。
3.尽可能讲清是什么物质着火及火灾的范围,以及被困人数。
4.冷静地回答“119”通信人员的提问。
5.电话挂断后,应有人在路口迎接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