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近日,房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宣传工作薄弱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上接”天线“,深入乡镇政府宣贯《十堰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监督员深入全县20个乡镇政府,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意义及重要性,通过与以往对比,向乡镇领导详细解读了《细则》的重点和突破点。从消防职责入手,行政部门齐抓消防工作,共同参与消防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构建大消防格局的思路出发,就党政机关所涉及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交流,让大家更深刻的理解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下接“地气”,针对不同地区火灾类型设计宣传展板,张贴各村。大队为推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主动服务,积极对接,设计符合不同乡镇火灾特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展板。截止目前,消防宣传展板已覆盖全县4个乡镇,展板数量超80块,辐射辖区居民近10000人,全面覆盖主要街道、村庄。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做好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全方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进农村。
农村人口密集大多房屋都是紧挨着,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大面积燃烧。而且农村路途远、道路空间窄小,消防车会遇到难以进入救火的情况,所以平时落实好农村防火工作真的很重要!这份农村消防安全提示请收好:
火灾预防
1. 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玩弄电器和燃气设备。
2. 不乱扔烟头和火柴梗,丢弃前应熄灭。
3. 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4. 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5. 大风天严禁在室外动用明火。
6. 使用蜡烛、油灯、蚊香时应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和不燃材料制作的防护罩内。
7. 电暖气和火炉等产生高温或明火的设备附近不放置可燃物。
8. 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随意增加保险丝的截面积。
9. 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10. 使用电熨斗、电热炉、电暖器、电饭锅、电热毯等应有人看护,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停电后应拔掉电源插头,关断通电设备。
11. 用电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12. 照明灯具与窗帘等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13. 燃气炉灶使用时应有人看管,防止溢锅、干锅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14. 严禁超量充装液化气钢瓶,液化气瓶应远离火源、热源,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15. 严禁在地下室存放和使用液化气。
1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7. 发现燃气泄漏,应及时关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不应开关电气设备和动用明火。
初起火灾如何扑救?
1. 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迅速灭火,火警电话119。
2. 拨打火警电话时,应讲清着火场所的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3. 扑救初起火灾,应根据情况及时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或用盆、桶盛水等方法灭火。
4.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着火,宜先断电,后灭火。
5. 燃气失火,应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迅速灭火。
6. 油锅着火,应盖上锅盖,窒息灭火。
7. 身上着火,应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逃生自救
1. 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2. 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不应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3. 进入宾馆、饭店、商场、医院、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应了解和熟悉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与周围环境。
4. 遇火灾时不应乘坐电梯,应通过疏散楼梯逃生。
5. 受到火灾威胁时,不应留恋财物,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等披围身体,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6. 穿过浓烟逃生时,宜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行走。
7. 逃生线路受阻时,应保持镇静,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并积极釆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
8. 房间内起火逃生时,应随即关闭房间门。
9. 房间外起火难以逃生时,应立即关闭房间门,用毛巾、被单等织物将门缝等开口部位严密封堵,并在房门上浇水冷却,打开外窗,等待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