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工作

2021-04-02 11:59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柯飞 报道:为贯彻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工作要求,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工作。

“非常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我的行政指导,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一次整改的机会,以后经营过程中我一定认证仔细,避免出现这样问题。”2021年3月18日,某食品经营者感激的说道。

据悉,2021年1月4日,房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接消费者举报,称某餐饮单位菜单公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经调查得知,该餐饮服务单位调整菜品价格时未将旧菜单及时回收,服务员将旧菜单提供给消费者点菜从而导致价格与结算系统不一致。在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联系消费者并将所消费的价格全额退还。考虑到该餐饮单位属于初犯且没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依法按照“首违不罚”的原则,对该餐饮单位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实施免于处罚,要求企业从中吸取教训。同时,房县市场监管局同步推出《房县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清单(2021版)》,将宽容审慎、柔性执法的理念落到实处。

房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容错并不等于免责,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 “首违不罚”。对涉及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 “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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