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团县委党支部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开稿

2021-05-10 19:28  

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30日对团县委党支部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9日向团县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县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房县共青团委员会党支部开展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房巡办〔2020〕20号)要求,团县委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稳步推进问题整改

(一)迅速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

将全体干部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为有序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1月20日上午,团县委党支部速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安排部署会议”,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兼挂职副书记和相关机关干部再次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

(二)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压紧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以团县委书记任组长,兼、挂职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机关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项工作的推进进行部署和督办。

(三)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启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团县委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对照反馈意见所提出的团县委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结合团县委工作实际制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团县委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启动。

(四)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为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团县委于2021年1月18日县委统战部会议室召开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对照县委巡察发现的3个方面的问题,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情况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充分发扬民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为巡察整改有效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巡察整改督办检查,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将督办检查和跟踪问效作为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明确团县委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对巡察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实现问题整改痕迹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责可追、有源可溯。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团县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对2017年以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思想有关内容进行全面的梳理,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时间组织单位干部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二是组建了共青团青年宣讲团,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青年宣讲报告会,截止目前,团县委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共5次,覆盖县直单位、乡镇、学校、非公经济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领域青年共计4000余人;组织全县20个乡镇团委在各乡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青年宣讲报告会,目前各乡镇已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青年宣讲报告会;切实抓好“青年大学习”政治学习教育,做到了每天一督促,每周一通报,2020年度完成了团市委规定每期参学率不低于30%的学习目标任务,2021年度团县委将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提升乡镇、非公组织、县直单位团员青年的参学率,改变重心在学校的工作现状,加大对除学校以外的其他领域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工作的督办,确保2021年全县参学情况在完成30%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得到一个大的提升。三是积极开展先进模范评选和宣传工作。2020年经积极宣传推选上报,我县有7名少先队员、1名少先队辅导员、1个少先队集体获评市级2019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组织荣誉;有4名团员、3名团干部、2个团委、2个团支部获评市级2019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组织表彰。同时,计划在2021年“五四”青年节之前完成2020年度县级少先队和共青团表彰工作,并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举行青年座谈会,加强青年典型与广大青少年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团的基础工作不扎实。”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团县委书记刘巧燕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卢至昂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同志姜河为成员的“团的基础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巧燕同志、卢至昂同志为责任领导,姜河同志为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二是开展非公组织团建工作集中攻坚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对我县非公组织建团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相应台账。2020年10月16日,集中对32个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进行了培训,召开“房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负责人培训会”,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32个,并录入“智慧团建”。三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团组织工作的引领。出台考核方案,通过推优入党、两红两优评选等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县委大力支持下,于2020年7月21日印发文件《房县县委第十轮巡察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督导力度;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20年10月12日,组织全县20个乡镇和县直党建带团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专项试点改革工作的同志召开了“‘党建带团建’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第二次联席会”,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督办,同时对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020年12月15日至18日,团县委相应科室干部对乡镇共青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基层团组织建设等共青团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四是在全县范围开展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下发《关于集中做好全县县直单位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我县未按照规定时间换届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团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实时跟进督办,确保全县所有未按期换届的基层组织2021年12月前换届工作落实到位。五是掌握和摸清了全县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和组织建设情况,建立了台账。2020年内组织开展团干部团务培训共5次覆盖500余人次,不断强化对团组织的业务指导、督导,确保各单位至少有一名专兼职团务业务骨干,确保团的兼挂职干部业务能力全方位的提升。六是下发了全县各级共青团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清单和工作开展清单,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规范团员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团员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上级团委分配团员名额,科学拟定《2021年团员发展方案》,将团员青年参与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年度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的硬性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月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并下发至全县各级团组织,规范活动开展;有效利用五四青年节、建军节、国庆节等特殊时间节点要求各学校团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不断丰富团员的学习和组织生活。

3.“‘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落实力度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组织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了“2020年房县落实《湖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联席会”,会上,传达学习省有关文件精神,各落实《规划》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就2020年落实《规划》相关指标、工作情况、下一步打算、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发言,各成员单位围绕青年发展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推动我县青年发展工作落实;同时积极收集各单位关于落实《规划》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规划落实清单,确保在下一步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进度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建立了工作实地督导机制,并立即组织实施。2020年7月份以来,团县委书记刘巧燕同志先后深入九道乡、上龛乡、化龙堰镇、大木厂镇、姚坪乡、万峪河乡、城关镇、青峰、尹吉甫等乡镇就“党建带团建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留守儿童关爱“双结双促”工作落实进行了实地督导;2020年12月,团县委安排3名同志联合县委组织部组建专班,赴全县各乡镇就各乡镇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尤其是“党建带团建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三是制定党建带团建工作函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团县委先后向县教育局、县委巡察办、县公安局党支部下发了商请函,进一步细化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清单,明确工作推进方式方法;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于2020年7月21日印发文件《房县县委第十轮巡察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工作,于2020年9月15日印发《2020年乡镇、县直单位组织工作考核细则》,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加大了对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的督导力度;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20年10月12日,组织全县20个乡镇和县直党建带团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专项试点改革工作的同志召开了“‘党建带团建’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第二次联席会”,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督办,同时对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党推优工作的文件,从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入党推优工作流程;同时,团县委严把审核盖章关,对县直各单位未按流程进行推优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再盖章,同时加强对乡镇团委落实入党推优工作的指导,确保各级入党推优工作规范、有效;在团县委的指导下,县委组织部的支持下,成立了我县首个“青年之家联合党支部”,截止目前,已有2名党员通过推选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五是坚持逢会安排工作制度,提高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将民族统战工作列入为日常工作来抓,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充分发挥好“青春房县”微信、微博、抖音等团属新媒体矩阵效用,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教育力度,2020年以来转发和发布相关知识信息推送不少于5篇;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对广大团员和少先队员的思想和政治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学校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围绕十一、九一八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团日和主题队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少年群体的团结意识和爱国情怀;通过积极争取对接,于2020年11月11日联合县教育部门、乡镇团委和对口协作的房山区团委一行,共同深入我县民族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手拉手、面对面系列活动,有效帮助民族小学学生真实的感受到共青团和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怀关爱,进一步促进我县各民族团结一家亲。六是多次在整改工作会上将巡察反馈的此项问题进行通报,警醒全体机关干部;持续巩固和强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得到极大提升;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性程序,经过全面认真筹备,规范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县委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剖析和检视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

4.“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形成明确分工文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县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明确由宣传部负责同志负责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共青团年度工作要点和乡镇考核重点内容对各乡镇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整理形成了相关档案;于2020年12月7日组织落实《湖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2020年度联席会议,专题就我县落实《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单位责任并对当前现状进行研判。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中心组学习,每月制定了团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集中开展学习和交流研讨,全体机关干部撰写了会议笔记及学习心得。三是提升“青春房县”关注度,组织全县乡镇青年干部、学校师生关注“青春房县”微信公众号,截止目前关注人数已达6400余人,数量在继续增加中;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坚持及时宣传报道共青团参与和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每月团务、疫情防控、生活常识、法律法规等,大大提高了“青春房县”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原创文章的发布频次,有效扩大了团属新媒体的使用效率和知晓率。根据团县委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将“正青春、邀您来”等未使用栏目关闭,避免存在形同虚设问题。

(二)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面向基层服务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0年7月以来,团县委书记刘巧燕同志先后深入九道乡、上龛乡、化龙堰镇、大木厂镇、姚坪乡、万峪河乡、城关镇开展了工作座谈和具体的业务指导,参与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儿童、青年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2020年12月,团县委安排3名同志联合县委组织部组建专班,赴全县各乡镇与基层团组织进行沟通联系和业务交流,切实提升面向基层团组织的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加强与县委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成立了房县首家“青年之家联合党支部”,将优秀的社会团员青年团结到一起,并推荐优秀的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经有2名青年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参与了县委组织部门开展的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积极争取省级创业政策,2020年向上争取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项目4个,每个项目2万元的资金扶持共计8万元已于2020年9月中旬发放到位。2020年10月29日向上申报“青创10万+”项目共3个6万元,团县委青创扶持工作资金2万元,共计8万元均已到账;目前,团县委正积极向上争取“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推动湖北疫后重振,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同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与“湖北青创贷”工作,为我县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创业青年提供青创贷款帮扶;2021年2月23日下午,团县委书记作为主要嘉宾参与“房县2021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网络招聘活动”,线上向全县广大青年宣传、讲解当前各项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相关政策。三是建立面向社会青年的工作微信群,不定期收集青年关于创业、婚恋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将我们所掌握的与就业相关的信息进行发布,加强信息的互通;积极加强与县人社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类最新招聘信息,充分发挥好新媒体平台“青春房县”微信公众号效用,定期发布青年岗位招聘的微信推送信息,并在相关群里发送就业招工信息。四是多次通过“青春房县”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12355青年服务热线”开通使用;2月23日下午,团县委书记刘巧燕同志在县政府主办的“房县2021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第7场网络招聘会”上专题对“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了简要介绍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了12355热线的影响力与知晓率。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在会上对巡察反馈财务相关事项进行了通报,对财务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再强调;于2020年12月30日由团县委书记刘巧燕同志对巡察反馈的财务问题相关责任人,2017年主持团委工作的张航同志进行了专题谈话,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并印发《共青团房县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流程,规范公务接待、单位租用车辆审批制度,明确租用车辆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对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报支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积极组织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其中2020年下半年参与相关培训2次。四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联系相关问题当事人,严格按照要求将超范围核销的部分进行退回,对超范围核销的资金进行清算,并要求相关人员退回到指定账户。

(三)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7.“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整改情况:

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支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制度,并整理好相关工作档案。二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团县委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性程序,经过全面认真筹备,规范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县委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剖析和检视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三是严格按照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制订了团县委谈心谈话记录册,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之间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建立有专门台账。四是规范落实团县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联合年度组织生活会,通过认真筹备,党员围绕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对照《党章》、十星级承诺等内容扎实开展自我讲评、党内互评,会上发放民主测评票进行民主评议,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五是规范开展“双十星争创”活动,年初按照“十星”标准合理设定承诺事项,召开支部会议亮承诺、表决心并公开上墙,年中自评,年底规范开展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并整理年度“双十星争创”工作档案。六是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工作制度,每季度确保支部书记至少围绕党风廉政开展一次集体谈话;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有效利用宣教月工作开展契机,于2020年8月31日的机关党支部8月主题党日活动上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县纪委廉政教育视频《权力的迷途》,多次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契机,集中学习县纪委关于违法违纪有关问题的通报和组织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十堰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底线》,实现以案说纪,强化廉政教育工作实效;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不定期开展自查和通报,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团县委党支部将严格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为推动共青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力量。一是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办的工作要求,一个不放过,迅速抓好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工作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就巡察反馈意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倒查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固化整改工作成果,防止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反弹,同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行为,助推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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