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雷玉龙 吴盛昊 报道:7月15日上午7点,房县公证处2名工作人员带着任务驱车前往200公里外的襄阳市襄南监狱。
一周前,一名周姓先生到房县公证处,为其在狱中的哥哥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公证员告知周先生,委托公证须委托人本人亲自办理,并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字才能生效。
周先生表示:“自己的哥哥在襄南监狱服刑,家里急着用钱,哥哥在狱中多次写信委托其代为处理名下一辆汽车,来维持家里开支。”
图为公证员驱车开往襄阳襄南监狱途中
考虑到事情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工作人员马上将此情况汇报房县公证处负责同志及司法局相关领导,得到明确指示:司法为民,特事特办,请公证员提供上门服务。
得到指示后,房县公证处公证员立即行动,根据周先生提供的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为当事人拟好委托书和相关受理材料,根据监狱的防疫要求,提前一天在县医院做了核酸检测。
15日上午,经过2个半小时的奔波,房县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及周先生一行赶到襄阳市襄南监狱,经过申请会见、防疫检查等相关确认手序,终于顺利为服刑人员周某成功办理委托书公证。
图为襄南监狱大门
办完公证后,工作人员没有停留,再次驱车,又经历2个多小时的颠簸后回到单位,第一时间为当事人准备公证书的报批,并将公证书制作完成。
周先生如释重负,他一再对工作人员说:“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们,你们帮我们家解决了一大难题,真的很感谢!”
图为公证员上门为瘫痪在床的张奶奶办理声明公证
这只是房县公证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房县公证处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群众事,无小事,只要当事人的需求是合理合法且符合公证受理范围的,房县公证处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全力以赴,竭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