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服务解难题

2021-08-11 08:39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雷玉龙 吴盛昊 报道:“多亏了你们公证处,如果没有你们为我想办法,我和孩子的权益都得不到合法保障。真的太谢谢您们了!”周某激动的说道。

近日,房县公证处受理了一宗错综复杂的继承权公证。

死者宋某名下有一辆浙江牌照的小汽车,这辆车当年是宋某与其前妻周某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登记在宋某名下,2018年宋某与周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未成年孩子归女方周某,车辆归男方宋某所有,贷款也由男方宋某承担。2020年由于宋某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与周某被银行一同起诉,当时周某未出席判决,因此未向法院提供离婚协议的约定,法院在将车辆查封扣押后将两人列为失信人员,宋某于2021年意外死亡。

近期,周某无法购买高铁票,才发现自己已被列入失信名单,周某想处理这车辆来还车贷,解除失信状态,以免耽误孩子读书。但车辆处于查封状态,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也无法过户,周某只好借钱先偿还车贷,再将车辆过户过来变卖后偿还借款。

男方宋某与周某离婚后,又与白某再婚。白某有2个未成年子女。根据《继承法》规定,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宋某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如果周某想要替孩子继承宋某的车,必须取得宋某家人的配合,而且未成年人不能表示放弃,监护人也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案情复杂,牵涉前后两任配偶与3名未成年人、死者母亲多方当事人,以及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所有继承人之间还不能达成统一共识,周某想替孩子继承宋某的车辆还需要做好其他继承人的工作,经公证处集体讨论,后又上报省公证协会秘书长张沫,寻求指导意见。

公证人员把办理公证需要哪些人配合、准备哪些材料一一为周某做了分析介绍,并让周某通知继承人分别到公证处,公证人员耐心、详细的为每个继承人说明继承情况,继承财产就需要继承债务。经过多次的协商沟通,多方继承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宋某的母亲表示放弃,周某与宋某的现任妻子白某达成协议,由周某给予白某的两个未成年孩子金钱补偿,车辆归周某的孩子所有。

经过多番周折这件复杂的继承案件终于受理完毕,现公证书正在制作中。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房县公证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面对疑难案件,主动靠前介入,延伸服务触角,有效破解公证难题,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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