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需要构建“三维”税收共治新格局

2021-08-18 08:36  

■ 党天成核心阅读

税收共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治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方式系统化、征纳信息对称化等特点。在新发展阶段构建“三维”税收共治新格局,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出了总体要求,这就决定必须要建立一套集成化机制才能保障其顺利运行。为此,笔者以为,构建税收共治新体系、拓展税收共治新途经、创新税收共治新载体的“三维”税收共治新格局势在必行。

一维:构建税收共治新体系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实现了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

坚持规范性。《意见》对税务执法的首要要求是规范性。应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实现有法可依、执法有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明晰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实现从传统执法方式向依法执法、科学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转变,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精确性。

突出公正性。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应强化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公开、全程记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防止出现粗放式、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同时,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机制,让市场主体在税务执法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恪守比例性。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以及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惩戒性执法方式,既发挥税务执法克服市场负外部性的重要作用,又符合当前“放管服”改革的基本要求。

兼顾效率性。法治是正义与效率的契合。我国涉及税收的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堪称海量。良性税收秩序的形成非税务机关能一力承担,离不开社会多元共治。应推进“银税互动”、“警税联动”以及与第三方机构协作,打通区域藩篱,实现执法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结果或资质互认,提升市场主体办税效率。

二维:拓展税收共治新途径

从领导机制、协助机制、主责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有益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的新途径:

建立税收共治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的社会税收共治工作机制,由地方政府组成的社会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社会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税收共治管理制度等,为社会税收共治工作全面铺开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建立税收共治协助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制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部门数据共享义务,规范共享内容、共享程序、共享方式。完善管理协助机制,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单位签署税收协作协议。深化执法协助机制,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局、发改委等机关部门签署协作文件。

建立税收共治主责机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主责作用,制定《税务部门大数据驱动税收共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综合协调、数据管理、社会协同三个工作专班,为社会税收共治项目顺利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三维:创新税收共治新载体

在推进税收共治过程中,确定以涉税信息共享、创新价值思维、强化平台支撑、深化部门协作为关键要素,实施创新税收共治新载体:

涉税信息共享。以第三方数据与税收关联度为依据,与发改、住建、教育、科技、公安等相关机关部门确定各类数据采集清单,以依托地方政府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财政部门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来实现常态化数据采集,并利用 Python工具,定期从互联网获取各类涉税数据。

创新价值思维。灵活运用直接关联法、间接关联法、综合关联法等方法,深度挖掘数据内在价值。比如,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宗地面积信息,直接与纳税人应纳土地使用税额进行关联;根据供电部门用电信息可以推断企业实际产量,判定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少缴税款现象,间接将用电数据与应纳税额建立关联;综合土地出让信息、预售许可信息、网签合同信息间逻辑关系,精准判断房地产企业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税款。通过创新价值思维,编制三方数据应用场景,来形成风险管理指标。

强化平台支撑。着眼于将数据资源和价值思维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共治成果,自主开发三方数据应用平台,规范实现数据存储、数据展示、数据归集、数据应用四大功能,存储有价值信息数据,以多口径、多方式灵活展示,并依匹配规则自动进行数据归集,匹配成功的数据与内嵌风险指标产生关联,形成风险任务清单后,通过风险管理系统进入风险应对流程,实现有效风险管理。

深化部门协作。税务部门与发改委深化信用共治协作,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与人民法院深化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拍卖公司资产协作,依法协助追缴公司欠缴税款;与人民检察院深化公益诉讼事项协作,及时提醒税务部门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与公安机关确定依法协助税务部门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偷逃骗税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等,共同营造合力强大的税收法治环境。(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