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政协房县十一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房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徐锦凤同志代表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政协大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