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许士力 吴波 任艳琴 报道:“政策是越来越好,之前门诊购药只能使用个人医保卡中的账户余额,如今既能使用卡中的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金额还能享受按比例报销,政策比之前好了很多。今天已经享受报销了93.01元,感恩党的好领导”。笔者在房县城关镇卫生院医保结算科看到刚办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结算的王某对工作人员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房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互助共济、用活余额、平稳过渡、保障适度”原则,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保障政策向体弱多病者倾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增强社会满意度。
据了解,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以用活有限的医保基金,在互助共济、防风险、保未知上做文章,把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到确实需要看病的人身上。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起付标准500元以下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予以支付,政策范围内500元以上至3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照50%、65%、80%的比例享受医保待遇,退休人员分别按照60%、75%、90%比例享受医保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实际分两个层面的共济,一个是个人账户的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使用,要注意的是只是共享了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共享了报销待遇;二是通过降低参保人个人账户划转比例,把腾出来的这部分资金形成新的基金池,用于支付普通门诊的报销费用,把钱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原来完全依赖于门诊账户余额,现在就能很好地缓解体弱多病者账户不够用的矛盾。
下一步,房县医疗保障局将加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参保对象理性认识门诊共济改革制度,持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强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好参保对象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