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5月11日晚,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城区开展周末夜查行动时,连续查获2起醉驾,且其中一名涉嫌醉驾的嫌疑人属于“二次酒驾”。
5月11日晚21时许,驾驶人员杨某驾驶车牌号为鄂CA37**小型轿车,沿房陵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小西关交警大队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民警遂迅速将杨某带往房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
与此同一时间,驾驶人员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FU7A**小型轿车,沿城关镇南宁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小西关红绿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民警也立即将李某某带往房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后经登录交管平台查询,李某某此次不是第一次酒后驾车,其在2019年1月25日因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房县交警给予合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其在2019年5月30日因醉驾被十堰市交管局一大队交警查获给予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李某某属于屡教不改的累犯。
目前,上述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