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袁野 刘代奎 柯鹏 报道:为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6月28日上午,窑淮镇人民政府联合军店法庭、窑淮司法所在陈家铺村开展巡回审判暨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该案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孙某某是邻里关系,2023年原告给被告加工柿子,因原告操作失误,导致右手四根手指被机器损伤。当时双方在村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后因原告不满意调解协议内容,原告开始了半年多的上访维权之路。县、镇两级信访、司法部门先后调查调处多次,原告均不满意,2024年初将被告起诉到军店人民法庭。
考虑到该案件时间跨度长、邻里民事赔偿纠纷在农村具有普遍性和多发性,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窑淮镇人民政府与军店人民法庭积极对接,在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审判地点放在窑淮镇陈家铺村,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庭审当天,主审法官在听取原被告双方陈辞后,与人民陪审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组群众现场勘察争议地界,结合现场勘查结果和旁听群众意见,秉承矛盾不升级、事后不反弹的原则,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现场,法官、陪审员、调解员、群众对原被告双方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民事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邻里之间也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军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充分结合案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围绕赡养纠纷、义务帮工等法律知识,对现场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倡导“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关系,引导村民之间谦和礼让、诚信友善、和谐共处。
并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宣传单300余份。
窑淮司法所将案件审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了以案普法法制效果和社会效应的最大化,既维护了司法公平公正的本意,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是“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实践,为全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增加了新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