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裴绍军 段愿 报道:近日,房县应急管理局在“百名干部进企业”指导帮扶活动中发现,湖北某粮油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未制定、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造成生产车间及储存仓库积尘严重,形成了重大事故隐患,此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房县应急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向该企业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其立即整改。然而,尽管多次督办,该企业仍未制定并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对安全隐患置若罔闻。在后续的日常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该公司积尘问题严重,且未及时清理,显示出其对安全生产的极度忽视。
湖北某粮油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鉴于此,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罚款。
此次处罚并非仅针对湖北某粮油有限公司,而是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的一次警示。粉尘爆炸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一旦发生,将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房县应急管理局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近年来通过强化风险分析研判、落实安全监管措施以及持续加大涉爆粉尘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了当地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此案例再次提醒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务必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各企业应以此为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落实每日粉尘清扫打卡制度及粉尘涉爆工艺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本质安全,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