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严铭 报道:为扎实推进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化龙堰镇及时修订完善《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镇项目办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监督职责,确保把群众的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强领导严把“管理关”。成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及项目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小组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镇项目办、村干部深入工程现场一线抓进度、抓质量、抓监管,切实做到日常工作日常抓,重点工作重点抓,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强措施严把“进度关”。严格按照“盯人促事”“盯项目促进度”的工作要求,镇项目办定期对各相关项目建设进行督查检查,同时召开项目推进会、专题汇报会,听取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对项目建设责任不实、措施不力、质量不高、进度缓慢的村进行约谈、通报,确保项目建设强有力推进。
强问责严把“质量关”。实行分层验收制度,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前,必须经镇项目办验收合格且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违规施工单位一律停工、返工。并严格实行属地管理,项目所在村配合项目实施正常推进,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属地村居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