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县户籍人口(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以非全日制、临时、季节性和弹性等方式就业的,同时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已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且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已缴纳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参加一项的仅补贴一项),大病医疗保险、生育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的费用,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超过2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三)申报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退休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人员,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四)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五)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六)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股东、管理人员、监事等人员,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七)其它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的,如: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因提供资料造假骗取社保补贴资金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原则。实行“当年申报、先缴后补、不缴不补”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申请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以上基数的缴费部分不予补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三)执行期限。1.补贴享受时间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起计算,除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3.申报期限原则上不得跨年,特殊情况下(在2024年12月底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的,因办理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等无法在12月底前完成退休审批的),申报期限可延长至次年。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下办理:由户籍地所在镇(乡)便民大厅人社窗口(以下统称“基层人社”)或房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F5、F6窗口受理。
1.申报程序:基层人社受理、初审→提交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审核→录入湖北省智慧就业服务系统→经公示无异议→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2.申报资料:《房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如实填报);《房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台账》(镇(乡)填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卡须激活且正常使用状态;(缴费凭证[因信息不共享暂时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全日制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二)网上申报:申报对象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个人办事(新用户请先注册)→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领)→网上办理→按本人户籍地选择相应的经办机构→按有关提示正确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五、相关要求
最终审批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请确保申领人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为激活状态、且能正常使用,同时保持本人联系电话畅通,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机构的审计、检查等。因补贴申领人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的,申领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申领补贴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
申报自下半年社会保险基数出台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逾期未申报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二)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F5、F6号窗口、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2.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三)咨询电话:0719-3222959。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