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通报6起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2016-03-31 15:59  

 

 清明、“五一”将至,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使每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近日,县纪委实名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典型案例,5名村(社区)主职干部,4名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这6起典型案例为:

1.城关镇花宝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杜德新、主任张国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杜德新数次给予某公职人员礼品礼金;张国文将收取的扩空费存入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2015年5月11日,城关镇党委免去杜德新花宝社区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2016年1月19日,城关镇纪委分别给予给杜德新、张国文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姚坪乡中心学校校长刘建国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姚坪中学将收取的校内商店承包费留置账外,用于给教师发放教学考核奖、超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等福利。时任中学校长刘建国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3月25日,县纪委给予刘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3.门古寺镇草池村村主任谢祥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2月19日,谢祥成借其父亲去世3周年之机,操办宴席29桌,收受礼金3.6万元,其中本村20户群众礼金2000元。2016年3月11日,门古寺镇纪委给予谢祥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冯耀武、学工处主任曾兴发、财务科负责人雷泽军3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房县职业技术学校虚报、套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金,用于给教职工发放考勤、教科研、教学等津补贴奖励和节假日香油、水果、茶叶等物质福利。冯耀武、曾兴发、雷泽军三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12月29日,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冯耀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曾兴发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6日,县教育局给予雷泽军警告处分。

5.野人谷镇东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秀华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东坪村滞留烟叶返还奖励资金6.9万元,未上村集体收入账,直接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张秀华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3月10日,野人谷镇纪委给予张秀华党内警告处分。

6.姚坪乡彪虎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何年科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何年科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属村集体的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土地承包费等共计13625元。2015年12月20日,姚坪乡纪委给予何年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纪委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以通报曝光的违纪违规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抓常、抓长的基础上抓细、抓紧,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变种,气场不换、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防反弹回潮,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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