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森林公安局破获省局挂牌督办案件

©原创   2016-05-18 10:21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丹 黄胜兴 报道:2016年5月17日,房县森林公安局对居住在房县土城镇土城村三组的吴某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采取刑事拘留。为此,一起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倍受各级关注的涉林刑事案件宣告侦破。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现年37岁,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居住在房县土城镇土城村三组。2015年2月吴某某以1万元的价格典买大木厂镇马进洞村三组集体杉树扒,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马进洞村三组(小地名:龚世敏屋场)的集体山场开始砍伐林木,采伐林木(杉树)材积13.142立方米(折合林木蓄积22.856立方米),分别于2015年4月中旬,以每立方700元的价格出售到房县土城镇黄酒村,获赃款9199.4元(案发后赃款已追缴);于2016年4月5日,将材积9.22立方米的杉木(折合林木蓄积16.035立方米),以每立方米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房县土城镇上河村六组的张某,获赃款7376元(案发后赃款已追缴);合计两次共砍伐林木(杉木)22.362立方米,折合林木蓄积38.890立方米。

吴作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此,房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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