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丹 王峥 报道:2016年6月22日,车家湾派出所对窑淮镇后河村滥伐林木案嫌疑人任某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采取强制措施。为此,一起省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倍受各级关注的涉林刑事案件宣告侦破。
2016年4月13日15时37分,房县森林公安局车家湾派出所值班室民警接到房县林业局窑淮林业工作站电话报警称:任某某在窑淮镇后河村2组河边采伐商品材,所伐林木数量大约有20多立方米,存在严重超伐情况,请求车家湾派出所依法查处。
经查,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于2015年12月份申请办理了蓄积为800立方米的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其中蓄积770立方米属于任某某本人,2015年12月份下旬,任某某雇请曾某某、涂某某进行采伐。任某某办理的蓄积800立方米的七个小班中,第6个小班(房县窑淮镇后河村2组,小地名:河边)林木采伐可证规定采伐杉木蓄积为14.2立方米,材积9.5立方米。经房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技术人员对其堆放于窑淮镇后河村2组河边采伐现场下边的公路边的杉木每木检尺,任某某实际采伐林木(杉木)共423件,材积29.9148立方米,折立木蓄积52.0257立方米,超伐杉木蓄积37.8257立方米。
任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此,房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