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侦破首例客车驾驶员超载刑事案件

2016-12-19 16:11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许世鹏 报道:19日,房县公安交通民警依法查获两辆严重超员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宋某、徐某涉嫌运输旅客严重超员被刑事拘留,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该房县公安机关办理的首例客车超载案件。

据了解,当日上午8时许,交通民警在白鹤镇县乡公路上巡查时,拦停一辆严重超员的小型客运车辆,经民警上车检查清点,发现该车实际载客20人,而核定载客为9人,超载11人,超员率达120%。10时许,一辆普通中型客车被执勤的交警拦下,经现场清点,车内共载有旅客54人,而该车核载19人,超员35人,超员高达320%,属于严重超员。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往对客车超载行为主要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扣分、罚款等处罚。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将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这一交通违法上升到犯罪的范畴。从事旅客运输的司机,只要超员、超速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此案中,驾驶员宋某、徐某因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也是房县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办理的首例因运输旅客严重超员的刑事案件。

冬季因冰冻恶劣天气导致道路交通形势严峻,而春运期间又是人们出行的高峰期,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接送学生及旅客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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