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逃逸案件高发,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贯宗元组建工作专班,亲自坐镇指挥,对案件开展调查,经过细致调查,破获一批较有影响的逃逸案件,严厉打击,有效的震慑逃逸违法行为。
2016年12月18日15分,江某权无有效轿车驾驶证驾驶鄂CK***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房县门古镇草池村1组路段时,将前方驾驶人力自行车的鲁某明撞倒,造成鲁某明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江某权害怕承担巨额医药费,遂驾车逃逸。案发后,因无目击证人,民警沿途走访,通过门古集镇监控拍摄的摩托车,按图索骥,历经一天时间,将违法行为人江某全抓获,2016年12月19日江某权抓获归案,同日被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6年12月23日5时许,谭某永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由房县县往军店镇方向行驶,行至房县城关镇小西关交警大队门前路段时,将路边行人李某贵撞倒,造成李某贵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谭某永因家境贫寒,害怕承担巨额医药费,遂驾车逃逸。因事发凌晨,光线条件差,县城内监控未能捕捉到相关车型清晰画面,侦办民警循线追踪,经过五天时间的追踪,于2016年12月28日谭某华抓获归案,同日被执行行政拘留十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7年1月1日06时许,洪某寅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CDJ57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翔宇酒店门前路段时,将行人王某明撞伤,洪某寅因无机动车驾驶证,且在缓刑期间,害怕承担责任,遂驾车逃逸。因事发凌晨,房县城东无条件较好的监控,根据现场遗留的散落物,快速锁定车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2017年1月4日洪某寅抓获归案,同日被执行行政拘留十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