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警示

2017-01-24 16:05  

春节将至,随着年味越来越浓,各种年货、礼品、餐饮等即将迎来消费高峰。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天花乱坠的宣传,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房县工商局、消委会吁请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消费警示(一)

年夜饭预订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

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到酒店吃年饭,那么在预订酒店年饭的时候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担保作用,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若是“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行约定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消费警示(二)

展销会多“游击”   购物凭证要索要

春节临近,年货展销会扎堆登场。鱼龙混杂的年货展销会也引起了不少消费纠纷。一是展销会商家大多不开具票据;二是展销会多为游击,展销会结束后很难找到商家;这都大大增加了维权难度。县工商局、县消协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年货展销会,理性购物,注意索取、保留购物凭证。另外,有些展销会商家为本地商家,在本地有固定经营场所,建议消费者可以问清商家经营地址,方便日后维权。

消费警示(三)

黄金纯度不一样750、999要分清

春节期间很多消费者购买黄金首饰赠送他人或犒赏自己,但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的时候只关注外观而忽视黄金的纯度,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购买的就是纯黄金。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黄金主要为750和999,二者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999的含金量为99.9%,而750的含金量只有75%。商家大多也只提供999换999,999换750,鲜少有提供750换999的。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和更换黄金饰品的时候要注意自己购买和更换的黄金是999还是750的。

消费警示(四)

七天无理由退货有限制   实体店购物不享受

自从“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推出以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来电投诉称在某实体店购物没超过七天,商家却拒绝退货。消费者在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作为退货理由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它的适用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仅适用于“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不包含实体店。因而在实体店购物,除非商家另有承诺,否则是不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大家在选购商品的时候,要挑好尺寸大小,款式型号,理性消费。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