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巡查督导工作的公告

2017-02-24 0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市委决定2017年2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市第二巡查督导组将开展明察暗访,对房县进行巡查督导,重点查处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二)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六)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七)对2015年“7+1专项整治和治理”和2016年“六个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勇于向市第二巡查督导组如实反映有关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人:蒋光娅 ,联系电话:13997812778;或可拨打举报电话:8616563。信访信件请寄:中共十堰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十堰市人民北路22号,)邮政编码:442000。

市第二巡查督导组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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