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

2017-02-24 09:55  

2月21日至22日,以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处长王建平为组长的省创模工作考核验收组一行,对丹江口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水都网讯(黄候)2月21日至22日,以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处长王建平为组长的省创模工作考核验收组一行,对丹江口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在22日下午召开的丹江口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反馈会上,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丹江口市创建“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

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考核验收组在技术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审核了创模指标完成情况,检查了技术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检查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表水环境状况、危废处置、企业污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

对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考核验收组认为:丹江口市创模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数据详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指标均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同意丹江口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反馈会上,王建平指出,丹江口市创建 “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有四个特点,一是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二是不断创新创模机制,特别是丹江口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方案和成立环保保护站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效果明显;四是圆满完成省、十堰市对丹江口市多种环保指标考核任务。王建平要求,丹江口市要以创模为契机,一要及时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适时加大沙沟河、安乐河河流的治理和生态修复进度;加快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确保所有入库河流的长期稳定达标;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全市饮水安全。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配合好省厅体制改革,加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做好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县(市)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翔表示,下一步,丹江口将以创模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下大力气改善大气环境、保护一江清水永续北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继续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力争把亮点做得更亮、持续加大投入补短板、持续加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健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让全市人民共享“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福祉。     

会上,副市长成坤汇报了丹江口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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