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郧西县羊尾镇男子梁某某驾驶鄂C4***7号小轿车,由郧西县羊尾镇往十堰城区方向行驶,行至316国道1679KM路段时,因该车没有粘贴年检标志,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发现并拦下检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通讯员 王贤军 报道: 10日上午,郧阳区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在316国道1679KM路段,查获一台连续违法35次、罚款4900元、扣98分的小轿车。
当日8时30分许,49岁的郧西县羊尾镇男子梁某某驾驶鄂C4***7号小轿车,由郧西县羊尾镇往十堰城区方向行驶,行至316国道1679KM路段时,因该车没有粘贴年检标志,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发现并拦下检查。
民警登录全国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该车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3年共有35次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处理,累计罚款4900元,扣98分。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第3款之规定,郧阳区交警二中队依法将该车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处理完网上交通违法行为后,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