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阳凡 报道:为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保证税收执法公正,促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房县地税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
根据工作实际,县地税局对各税源管理分局下达了《税收执法监察通知书》,从残保金征缴范围是否全面、安置残疾人认定是否准确、残保金征收标准是否统一、是否落实残保金减免政策、是否加强对残保金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县地税局监察室通过对各税源管理分局督查,在各税源管理分局的督催下,短短一周时间,各缴费单位补缴2017年度未缴残保金106500元,追缴应缴少缴残保金26170元。截止12月14日共征收残保金116.38万无,比2016年69.40万元同比增长66%。对特殊原因未能清缴的,县地税局各税源管理分局都作出了书面说明,此次执法监察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后期,县地税局将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费款及时足额入库。二是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提高规费征收管理重视程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强化税费源管理,加强纳税评估,规范税收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