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绿灯下显素质
斑马线上见文明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亦是城市文明的刻度线。 礼让斑马线,既是对规则的恪守,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强力推进“六大行动”专项整治。
本期,我们持续对部分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车辆曝光
1、车辆号牌:鄂C29V78
违法人:潘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东城门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2、车辆号牌:鄂C6792H
违法人:徐某明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3、车辆号牌:鄂C713H1
违法人:朱某国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4、车辆号牌:鄂CF78673
违法人:洪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5、车辆号牌:鄂C05K59
违法人:任某进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6、车辆号牌:鄂C51S15
违法人:邹某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7、车辆号牌:鄂C8A6C9
违法人:刘某忠
违法时间:2026年4月8日
违法地点:房陵大道与武当路交叉路口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

房县交警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共建共享和谐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