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高楊 报道:1月31日,房县食盐监管体制职能划转交接会在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标志着从今天(2018年2月1日)开始,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职能正式移交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严格监管、健全储备为主要内容的盐业监管体制,将房县食盐监督执法职能移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陆龙权表示:房县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将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做好食盐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好食盐监管职责,尽快掌握食盐市场基本情况,熟悉工作环境,迅速进入状态,确保不出现食盐安全监管“空档期”,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同时从今天开始,广大消费者如遇食盐领域不法侵害,请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县食药监局将第一时间捍卫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