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高英 报道:10月12日下午5时,房县一中在多媒体教室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校长高彦宣读了县纪委对该校教师某某的处分决定,给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某于2018年6月18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为其女儿违规操办满月酒,并收受单位同事礼金4200元。同时,宣布了对某某所在年级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违规参与满月酒宴的15名教师现场进行了通报批评。
校党总支副书记卢明政作了题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做讲政治守规矩的模范》的讲话。讲话对发生在老师们身边的这一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深度解读了党纪党规、《宪法》《国家监察法》对于有效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和教师的重大意义及作用,要求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形势,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宪法》《国家监察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让这些法规了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惧戒、守底线;以某某为鉴戒,警钟长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争做师德高尚的“四有”教师,争做讲政治守规矩的模范,共同推进学校的“十进十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今天的警示教育会就如当头棒喝,让人印象深刻,令人醍醐灌顶。”“是啊,以前看外地外单位的违纪违规案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道,纪律和规矩就在我们身边,任何时候都不可触碰。” 会议结束后,许多老师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据悉,该校有见于此,进一步完善了《房县一中教职工婚丧嫁娶规定》,并结合“十进十建”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将着力修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扎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建设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