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柯威报道: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省市接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标对标组织开展2018年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有失信行为的县(市、区),10月31日前必须整改销号。根据文件精神排查,房县某村民委员会因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列入其中。
接到通知文件及名单反馈,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县发改局(信用办)、县法院及相关乡镇负责人召开小型会议,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根据情况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据了解,房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因拖欠原告工程款,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原告一纸诉状告上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方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及相关利息,被告在支付有效期内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黑名单”。
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对司法权威的认识不足,该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没有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裁判确定的义务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被告反复做工作,晓以利害。由于数额较大,经调解,原告被告达成正式调解还款协议,长达数年的一起历史遗留欠款终于按协议履行到位,县法院依法将失信行为予以屏蔽。
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务诚信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资本,必须及时督办失信政府机构依法依规退出失信名单坚决遏制政府失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以政务诚信建设带动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诚信水平,让“诚信”成为政府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