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今冬明春实施11项措施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8-11-27 09:28   秦楚网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周亚晖 特约记者叶相成 通讯员吴双报道: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心城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采取11项措施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战,确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这11项措施分别为: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保证道路洁净、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推进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强工业物料堆场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市大气办要求,全市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市大气办将适时组织第三方及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工业堆场、餐饮服务、露天烧烤、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巡查督查,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等多种方式,切实推动解决各地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对冬春季节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的地方和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以及未能完成2018年度考核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将按照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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