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十堰民营经济享受税收优惠26.6亿元 同比增长27%

2018-11-29 08:53   秦楚网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罗键华 报道:日前,笔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共落实税收优惠37亿元,占总体税收收入134亿元的28%,其中民营经济享受税收优惠26.6亿元,占全市税收优惠总额的72%。

今年以来,中央持续出台重要税收优惠政策,民营市场主体规模小、数量多,又是国家重点减税降负对象,在税收优惠政策升级过程中最为受益。其中,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降低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等政策惠及范围最广、优惠力度最大,合计为全市纳税人新增税收优惠11亿元。

据统计,全市民营经济1至11月纳税79.8亿元,同比增长5.6%,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6%,享受税收优惠26.6亿元,同比增长27%。受益于政策扶持,全市民营经济近年来维持高速发展态势,民营经济比重不断提升,去年对全市GDP贡献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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