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01-02 17:41  

(2020年1月2日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政协房县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提案收集截止2020年1月1日中午12时,共收到提案102件。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立案53件,不予立案49件。从立案结构看,委员个人提案9件,委员联名提案38件,专委会集体提案6件。从提案立案内容看:经济建设类32件,占立案总数的60%;农业农村类8件,占立案总数的15 %;政策法规类4件,占立案总数的8 %;社会保障类3件,占立案总数的5%;生态环保类2件,占立案总数的4%;文化旅游类4件,占立案总数的8%。未予立案的提案,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向提案者进行协商沟通。

从审查情况看,本次会议提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格式规范,具体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提案选题紧贴人民所盼。大都能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主题。二是提案撰写质量进一步提高。许多委员都能自觉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调研、认真研判、反复斟酌、打磨修改。三是集体提案份量加重。县政协专委会提出了一些有价值、有份量的集体提案。四是提案收集登录审查认真仔细。充分体现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关注民生、履职为民、推动发展的担当意识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整体水平。这些提案必将对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重大部署,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闭幕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把立案的提案,提交县政府交有关单位办理。提案交办后,提案委员会将积极与交办单位、承办单位、提案者,做好沟通协调、联合督促、联络服务工作,力求使提案办理收到实效。对没有立案的建议,将采取向委员本人回复说明原因或转有关部门参阅、处理。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移送县政府交有关单位办理。希望全体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在会议闭幕后继续深入调研,积极支持提案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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