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再发力,新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升级啦!

2020-06-30 16:48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任超 报道: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机械技术的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在现代农业中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在用农业机械达到使用年限国家会给予一定报废补贴,促进农机具更新换代。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布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范围不断扩大,报废的机具种类从原来的2类扩大到7类,同时资金补贴标准适当提高。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的旧农机具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由机具的报废补贴和机具的更新补贴组成,报废补贴部分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的部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从500元至20000元,一台50-80马力拖拉机原来补贴5000元,新方案提高到7000元。

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7类机具。在补贴资金管理上,《方案》强调要通过不断强化信息技术核实、规范回收拆解、压实监管法律责任、加强违规问题的处理等措施,进一步保障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监管,发挥好惠民政策的作用。

申请报废补贴的农机具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相关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为:拖拉机(小型10年、大中型15年、履带拖拉机12年);联合收割机(自走式12年、悬挂式10年;水稻插秧机(手扶式8年、乘坐式10年);机动喷雾(粉)机10年;机动脱粒机8年;饲料(草)粉碎机(配套动力不大于18kW的10年、大于18kW的12年);铡草机10年。

看重点,除农机具使用年限外以下情况可申请报废补。

(一) 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

(二)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三)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50%的;

(四)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为了提高报废补贴申请效率,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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