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荣获 “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2020-12-09 14:07  

房县新闻网讯 12月7日,记者从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咸宁市、房县、英山县、利川市、建始县、来凤县等 6 个市县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标准。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授予咸宁市“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授予利川市“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授予房县、英山 县、建始县、来凤县“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下一步,房县将珍惜荣誉,砥砺前行,继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谱写美丽房县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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