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工商局快速调处电瓶纠纷投诉案

2017-10-11 15:42  

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代涛 柯飞 报道:10月10日,在房县工商局军店工商所的调解下,一起长达近2个月的电动车电瓶消费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10月9日下午刚上班,军店镇中村村的刘先生就到军店工商所投诉。他称,2016年11月22日,他在军店镇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店家承诺电瓶保修期为一年。若电瓶在一年内有任何问题,均可以免费更换。

2017年5月,刘先生发现充电后的电动车行驶距离和时间都比较短,怀疑是电瓶问题,遂要求店家为其更换电瓶。6月,某电动车专卖店为刘先生更换了电瓶。电瓶更换一段时间后,8月,刘先生发现电动车行驶路程和时间还是很短。于是,他要求店家再次为其重新更换电瓶。然而,该店老板告诉他在一年内只能更换一次电瓶。双方多次协商未果。10月9日,刘先生无奈地到军店工商所投诉。

调查发现,刘先生在购买电动车时,未向专卖店索要票据,专卖店也未保存相关票据,双方就承诺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军店工商所执法人员遂向襄阳市该电动车代理商联系,在多次沟通协商的情况下,最终该代理商同意为刘先生更换新电瓶。并承诺于10月20日前将新电瓶托运至军店镇某专卖店,免费为刘先生更换。刘先生表示满意。

在此,房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最好选择声誉好、售后服务好且有固定特约维修部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车。购买时要仔细查看说明书中标注的相关技术参数。同时,消费者应特别注意咨询售后服务事宜,并向经销商索要相关票据,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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