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康中霞 报道:3月20日,房县交警在开展日常道路交通整治过程中,连续查处4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行政4名无证驾驶人员。
经查,20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江某在未携带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行驶至房陵大道交通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江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940元的处罚。
经查,20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徐某在未携带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行驶至房陵大道商贸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750元的处罚。
经查,20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未携带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行驶至房陵大道商贸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700元的处罚。
经查,20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秦某在未携带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行驶至房陵大道交通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秦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7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