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闻网讯 通讯员 任杰 权淳 报道: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增强河湖长履职能力,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 2月16日,房县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副县长邓紫微出席会议,县河湖长制联系单位、各乡镇的分管领导、联络员等82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通报了2022年度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就河湖长如何规范履职进行了培训。县河长办主任、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杨奎同志全面总结了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副县长邓紫微同志分析了河湖长制工作形势,对如何抓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级河长制要求,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联系单位、属地乡镇的工作责任,要持续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把握重点、强化举措,狠抓河湖长巡河履职、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水源地保护、小微水体治理、水事执法监管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把河湖长制实施向纵深推进,确保河湖长制工作保持全市一流、全省上游,精心打造河湖长制房县模式。
会议要求:各级河湖长是包干河流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河湖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要从巡河、组织“清河”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研究对策措施,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县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共管、共治工作体系。水事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对河湖生态造成破坏的要顶格处罚,并责令恢复,对性质恶劣、反响强烈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绩效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