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六条意见(试行)》通知精神,现制定房县住房装修补贴申领兑付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房县城区购买政策性住房(房源由政府公开遴选),于2025年1月1日至 2026年2月1日期间进行装修的,均可享受装修补贴。
二、补贴标准
装修内容包括装修、装饰、家电、家具,每套房装修支付额度累计达到 10 万元以上,可申领装修补贴 1 万元。
三、装修确认及奖补认定
装修方式由业主自行确定,装修时间的认定以房屋装修购物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间为准,消费品种类以省商务厅公布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产品类别为准。
四、奖补申领及奖补兑现
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装修购物付款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明细单等资料,到县房地产保障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县住房装修补贴申请表》,县房地产保障中心初审,县促进消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县商务中心核定后兑付装修补贴。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房地产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房县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