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0年大学生实习实训招募公告

2020-06-10 11: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圆梦房县”计划促进大学生在房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的意见》(房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工作,现面向全国高校招募实习实训大学生,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习实训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不包括已毕业大学生和其他人员。

二、实习实训岗位

实习实训岗位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内重点企业等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互选,其中各县直单位2020年实习实训岗位不超过30名(名额满员自动终止接收资料);乡镇便民服务单位可适当放宽,由各乡镇人社中心统筹安排;各企业实习实训岗位名额不限。

三、房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流程

报名:实习生实习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到房县市民之家人社局4号窗口报名登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房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报到通知单》。

上岗实习:实习生凭通知单到实习实训基地报道,实习实训基地凭通知单接收实习生并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制定大学生实习实训方案,落实大学生在基地实习实训期间的实习实训任务,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详细掌握实习实训大学生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同时做好防护物资保障,为实习实训大学生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各实习实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大学生日常考勤,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完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妥善安置好实习实训大学生,确保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实习实训基地要制定实习实训阶段的考核标准,重点对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出具书面材料。

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实习表现作出客观鉴定,并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大学生实习实训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大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告知书》、《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由实习生本人在实习结束一周之内递交房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补贴发放:县人社局在每一批实习实训结束后,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运转拨付程序,将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拨付至实习生个人银行账号。

四、补贴标准

对在我县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经审核其实习实训情况属实且合格者给予发放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补贴标准: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计算方法:满一个月按月补贴标准发放,不满一个月(实际工作日超过10天)按500元发放。

五、其他事项

1、凡自行联系的非我县认定的实习实训基地且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享受我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有关政策待遇。

2、凡核岗未在岗及提交伪造、涂改等不实资料的学生不享受实习实训补贴。

3、凡在我县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必须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实习实训基地各项管理规定。如需请假的,须书面提出申请,注明事由、起止时间,两天以内的(含两天),由实习单位批准,并将请假条报实习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备案后方可离开;超过两天的,经实习单位批准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离开。事假期满,须按时返回销假。

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未到经办窗口办理实习实训结束相关手续和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关补贴。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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